东汉人公沙穆在做官之前,曾经是养猪户,一猪有病,吩咐仆人拉去卖了,但是叮嘱要如实告诉买家猪有病,便宜卖。仆人隐瞒实情,卖了高价,回来禀报,却遭公沙穆斥责,公沙穆立即追回去,向买家道歉,说明缘由,硬退了一半钱给买家。这便是史书记载公沙穆卖猪的故事。

一、原文
范晔《后汉书》八十二下·方术列传第七十二下(唐·章怀太子贤注)载:

公沙穆,字文乂,北海胶东人也……(注)谢承书曰:穆尝养猪,猪有病,使人卖之於市。语之言:“如售,当告买者,言病,贱取其直。不可言无病,欺人取贵价也。”卖猪者,到市即售,亦不言病,其直过价。穆怪之,问其故,赍半直追,以还买猪人,告语言:“猪实病,欲贱卖,不图卖者人相欺,乃取贵直。”买者言:买卖私约,亦复辞钱,不取。穆终不受钱而去。


二、注释
公沙穆:公沙,复姓。公沙穆,字文乂,东汉北海国胶东侯国人,曾做弘农县令,后升辽东属国都尉,卒于任上。

谢承书曰:谢承撰写的《后汉书》记载说。谢承,著名史学家,著有《后汉书》,以东吴为正朔,对孙吴多有歌颂,不为其他史官认可,大多已佚。

当告买者,言病,贱取其直:如实告诉卖家,猪有病,便宜卖。直,通值。

其直过价:卖得太贵,收取的钱超过价值了。直,通值。

赍半直追,以还买猪人:拿了一半的钱,去追买猪的人,要还给买猪人。赍jī,怀着,把东西送给别人;半直,即卖猪钱的一半。直,通值。

不图卖者人相欺,乃取贵直:没料到卖猪的人,未告诉你实情,蒙骗了你,收了你的高价。图,料想;直,通值,此指高价钱。

三、心得
不欺人,不自欺,是公沙穆的买卖信仰,最难能可贵的是他的诚信自觉,一旦发生非诚信事件,即对内追责,对外纠错。他发现仆人隐瞒病猪实情,卖了高价,当即申斥仆人;对外立即纠错,马上自己带着钱,追去找到买家,道歉,说明情况,退钱。这种诚信是自觉的,有信仰的,是我辈榜样!

如能穿越时空,则与公沙穆曾经是同行,都是养猪人,对卖猪诚信格外亲切。土里巴吉人牧养莽山黑豚凡十余年,未曾动过做假念头,有人说用散养猪代替莽山黑豚,有人说用珶之猪代替莽山黑豚,始终坚持做地域品牌原则,为大莽山做地方特产,为瑶乡做产业亮点,莽山黑豚能能为当地美食代表,乃是十年诚信回报。

公沙穆卖猪的诚信,不是由外而来,而是由内升起。卖猪之始,即给仆人交待要说实话,告诉买家猪有病;仆人回来交账时,又从卖价倒问,知道仆人隐瞒实情后,立即去退款。而买家始终没发猪有病,推辞不肯收退款;公沙穆急了,把钱扔给买家就走了。如此坚定自觉的诚信,只能来源于道德信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