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›乡村振兴 › 郴州鲁塘陂副村在清朝嘉庆年间立了一块捐资防盗碑 郴州鲁塘陂副村在清朝嘉庆年间立了一块捐资防盗碑 2019-05-10 2019年5月10日牧猪人何勇应邀参观到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,参观传统古村落陂副村,这里是邓华将军的故乡,村支书邓圣锋陪同介绍邓氏一族的先贤人文。 在邓氏三礼祠堂里,看到一块碑,立于清嘉庆丙子年。碑意成立自保组织,严防盗贼,净化风气。防盗经费,起初之时靠捐资,之后置防盗田产,为防盗提供长期经费保障。防盗碑兼有乡约、自治、自保诸内容,或有价值。作者试读断句录入,以期学者发掘研究。 “自古安民为致治之要,而禁盗又为安民之本,故周礼有五家相保,五比相受之法,所以防奸宄严盗贼者意更密也,于国然于家何独不然?然际颓靡之世,欲立一禁盗安民之术,究非积财不为功,援是合族捐派,轮流领付,他日置立田亩,禁盗有资,稽察严而乡方宁,盗贼民而闾里宁,庶稂莠不至害嘉苗,奸宄不至害良民也,不几为风清俗美之世欤。 大志、增生、大顺撰 昌涛书 皇清嘉庆丙子年季冬月朔六日立”(录碑断句/莽山黑豚牧猪人何勇) ← 返回乡村振兴